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精选10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10篇《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大学生名著读后感体会2000字 篇一
懦夫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
终于开始提笔写这篇最不想写的文章了。不喜欢的原因就是这种“丧气”文字的感染力,会在思考中像是手术刀一样的切入血脉。而这就像是太宰治文字带来的侵蚀力……
翻阅查询了作者太宰治的介绍。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莫过于自杀与写作。五次自杀带了的文字《斜阳》《维庸之妻》,以及最后的遗作,最为被人知晓的《人间失格》。太宰治生活在的时代就是日本封建制度变革的时代,那时候的日本分为四个阶级(皇、华、士、平民),另我没有想到的就是太宰治就属于“华族”就是受封的诸侯、贵族。可是在二战后日本取消了“华族”重新分配了土地,于是像是太宰治这样本应享受荣华富贵的阶级,即丧失了社会地位,也失去了经济的来源。这种时代背景下的巨大力量打磨也促使了太宰治的性格吧。
说到性格很想说一说与《人间失格》一起看完的《高敏感是种天赋》这本书,我觉得太宰治就是属于“高敏感”感知力的一种人格。作者构架出来的人物不一定是作者的本身,但一定也是作者的代言了。就像是《人间失格》里面的叶藏,就是那种敏感性的性格让他接收到了太多别人无法理解与不会理解的“信息”与“情绪”。让我想起科幻、恐怖电影里人物能够听见、看见别人无法知晓的东西一样。本质上我们的都是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类,但是视角的不同就带来,太多不同的内心状态与思考,这些都是属于比常人多出来的思维因子。这种因子可能就可以转换成天赋秉承的材料,也可能变成折磨自己的杂波。就像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纸之隔一样。而叶藏,或者说太宰治就是两种可能的合二为一了。他用他自己的“自杀”的经历折磨出来了的思维因子,来体悟生命存在的意义。他把生命与作品中的角色进行了融合,两者不可分割。他39岁就结束了生命,把此生活成了艺术。
回到文章的主题内容:《人间失格》的名字其实就是丧失了作为人的权利的一种“无赖”,日本文学中的“无赖”就是代表着一种绝望之中的无能为力。而主人公叶藏表面上是一个彬彬有礼、非常听话、善于搞笑,经常做一些让人捧腹的故事,画一下搞笑的漫画和写一些有趣的文章。非常讨人喜欢。但怎么就会像前面说的那样阴暗和敏感的内心呢,当你阅读文章的时候就会发现作者太宰治直接将叶藏的内心世界表达给我们看。这些搞笑之下就是掩盖着的痛苦内心:
别人的苦恼的性质和程度,都是我捉摸不透的谜。实用性的苦恼,仅仅依靠吃饭就一笔勾销的苦恼,或许这才是烈的痛苦,是惨烈得使我所列举的十大灾难显得无足轻重的阿鼻地狱。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尽管如此,他们能够不思自杀,免于疯狂,纵谈政治,竟不绝望,不屈不挠,继续与生活搏斗。他们不是并不痛苦吗?他们使自己成为彻底的利己主义者,并虔信那一切理所当然,曾几何时怀疑过自己呢?这样一来,不是很轻松惬意吗?然而,所谓的人并不全部如此,并引以满足吗?
这些人与人之间的规则、观念、关系。而他都不理解,也觉得自己永远没有办法融入这个人类社会是带来的丧气和恐惧。其实我们的青春期都经历过这些,出入社会的思考、从校园到社会的变形带来的镇痛。只是叶藏的敏感感知力过早的体会到了这些之后带来的绝望与孤独。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觉得自己是没法融入社会的异类,他对这些规则的真心实意的融入觉得无能为力。于是,他只有搞笑,又用搞笑与别人产生纽带关系。
他努力的去迎合别人,他不知道怎么去要求别人,连笑父亲要礼物这件事都做不好,父亲说有一种孩子们很喜爱的面具,问他要不要的时候,他也无法做出决定。弄的父亲不开心。叶藏在这种没能讨父亲开心的行为中焦躁不安的同时半夜的悄悄的在父亲的记事本上写下了面具。第二天父亲一个劲的笑着说这事叶藏的恶作剧。读到这时,似乎就能一下子的感悟到了,叶藏那种理解不了他人,也无法被理解的“无奈”之心。
这种不是出于自己本心的搞笑行为,就成为了他自认为的“人格”的最后屏障和与“人类”接入的接口。这种脆弱的,当被故事中、现实中的“人事物”打破击碎的同时,也就带来了生命最后的自我审判。
又或者说,我们曾经何时不也曾为了迎合别人而做出一种不符合自我意识又或者更严重到自我厌恶的无能为力呢?而这种无能为力的背后带来的思考是不是就是“生而为人,真是对不起。”而太宰治把握住了那个时代里的这些痛苦的本质与根源。而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就业压力里、生存压力、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压力其实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苦闷。又或者太宰治有微博的话:“搞笑,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或许他就成不了太宰治了。
话说我是喜欢太宰治写的那篇《大力士》的,里面的女性角色多了一点俏皮可爱。那一刻我觉得仿佛看到了太宰治写作的俏皮微笑,只是不知真假罢了。
读完《人间失格》回归到自我本质的养分里,其实就是要去明白:我们所有的痛苦、丧气、失落里都不曾孤单。同样也感谢互联网的时代能够让我们在群体中因为某种共同的认知感,结成集体获得认同感。同时也一样需正经、可爱的面对可能会遇见的那些问题。你是谁?你从哪来?你要去哪?
这就是这篇文章带来的思维因子与价值养料。
名著读后感1900字 篇二
大约是初中的时候吧,初次看《水浒传》,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着我,我甚至被感动得涕泪横流,但偶然的机会,我又一次拿起了《水浒传》,想重温儿时的记忆,没想到,曾经感动过我的《水浒传》却让我很失望。我佩服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但这本书,在思想方面却显得很不足。一、无是非观。我总结了一下,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杀人,而且有些是无辜的人。史进杀李吉,李吉并非有罪,即使有罪,也罪不至死。即使是我敬重的武松,也在杀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时,杀了后槽、两个丫鬟、张都监的两个亲随和其他一些人。石秀杀死了和杨雄妻子通奸的和尚和帮助和尚通奸的头陀,杨雄杀死了丫鬟迎儿和自己的妻子。
还有,在攻陷一座城池或庄寨时,都要把长官一家良贱杀尽。为救宋江,劫法场时,李逵杀人最多,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李逵嗜杀成性,在血洗扈家庄后,宋江斥责他说,扈成已经投降,何必杀他一家人。但念在李逵有功劳的份上,权且将功折罪,李逵却说:“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杀人竟然还杀得快活,骇人呐!宋江在浔阳楼上提的反诗里,有这样两句,“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似乎杀人是为了报个人的冤仇。攻打完祝家庄后,宋江与吴用商议,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石秀禀说起这钟离老人指路之力,有此善心良民在内,亦不可屈坏了好人。”宋江听罢,叫石秀去寻那老人来。石秀去不多时,引着那个钟离老人来到庄上,拜见宋江、吴学究。宋江取一包金帛赏与老人,永为乡民:“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什么是善,就是因为给梁山好汉指路了,典型的“对我好就是好人”的论调。攻打完北京后,柴进和蔡福到家中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蔡福道:“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见说,便去寻军师吴用。比及寻著,吴用急传下号令去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伤的可是无辜的百姓啊!为了逼秦明落草,宋江设计让人穿了秦明的盔甲,攻打了青州城,把许多好百姓杀了,又把许多房屋烧了。
为逼朱仝入伙,设计杀死了小衙内——沧州知府亲子,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就算他的父亲恶贯满盈,孩子也是无辜的呀。放火。例如,鲁智深火烧瓦官寺、晁盖上梁山时烧了自己的寨子、武松在蜈蚣岭烧了坟庵,穆弘上梁山时,也把庄院一把火烧了,这样的情节就更多了,不知道这样做用意何在?此外,攻打祝家庄,实为借粮,并非义举,可宋江却说:“……祝家庄那厮,好生无礼,平白欺负俺山寨,因此行兵报仇,……”其实,祝家庄门上的标语(填平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和抓了时迁只不过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而已。在被迫上梁山前,许多英雄好汉本就是打家劫舍的或者是一方恶霸。就连晁盖也是打家劫舍的,虽说是“劫富”,可却没怎么“济贫”。穆春本是揭阳镇一霸,只因为薛永私自在他的地盘上卖艺,便吩咐人不要施舍他钱,他把宋江给了薛永五两银子视为对他权威的挑战,便吩咐客家和店家不许接纳宋江他们,可当知道此人是宋江时,便扑翻身便拜。看过《水浒传》的人都晓得,这样的情节不少。书中很多英雄人物确实是被官逼得上了梁山,象林冲、武松、宋江,那时的吏治确也有些残酷。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原来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了残生性命,……”吏治的严酷与不合理可能是导致反抗最直接的原因。可也有很多人如阮氏三兄弟却不是如此,也有一些人是被这些好汉们逼上了梁山的,如秦明、萧让、金大坚、黄信、李云、李应、徐守、卢俊义等。二、乱世的志士往往有些无赖(老舍语),鲁智深到处赊帐,只说,先记上,改天再还,从店小二等对他的态度来看,他估计也是一霸,就连镇关西见了他,也是慌忙出柜身来唱诺道:“提辖恕罪。”这鲁达到处打人,而且有时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打人,如在旅店救那父女俩逃走,店小二阻拦时,鲁达大怒,打了那小二一巴掌,只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落了两颗门牙,其实店小二何错之有?到后来大闹五台山,更是流氓行经。杨志在生辰纲被劫后,也吃过霸王餐。三、义气、人情大于法,宋江得知官府要缉拿晁盖,便去给晁盖通风报信。宋江杀了阎婆惜,知县却一味护着宋江,只想把事情朦胧做在原本无辜的唐牛儿身上。
武松杀死西门庆、潘金莲后,知县也一心要周全他。说到人情,宋江惯会使人情,发配到江州府,到处使银子,因此无一不喜欢宋江。戴宗因宋江没送例银,大怒,喝道:“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且打这厮一百讯棍。”当知道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宋江时,戴宗马上便和其称兄道弟。人情在中国可真是源远流长。
名著读后感1800字 篇三
在这个看似漫长的寒假,用一本好书填补时间给予的空缺,我想是十分明智的。而这个假期我很庆幸有《海底两万里》陪我一起度过。
第一次看完《海底两万里》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当时只是很羡慕那两个学识渊博的主人翁,能经历如此丰富多彩的海底旅行,让我的内心充满了好奇与想象。
第二次看完这本后,非常欣赏书中的“阿龙纳斯”这个人物,因为他的理智与博学,还有他对科学的热爱竟能抵得过对自由的向往。这令我吃惊,我曾一度认为自由是一种无可超越的东西,他让我突然发现,自由,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但是做自己热爱的事情的机会却不可多得。
看到后来,我欣赏内德兰德。喜欢他的极端与刚烈。我承认那鲁莽也许会铸下不可饶恕的错,但我钦佩于他的执着——他从上了鹦鹉螺号那天就开始策划着要逃走,不论旅途中有多少事物分散他的注意力,这位狡猾的、威猛的捕鲸手从未放弃过他逃离的念头。即使他在生他养他的大海里,即使他就算是回到陆地上也得靠大海生活,他仍热切地期盼着离开鹦鹉螺号——因为他清楚,鹦鹉螺号不是他的生活。他让我明白,突如其来的好事也没有意义为之疯狂地欣喜——好事固然是好事,但为了任何的惊喜而打破了自己平静的生活,不值得。
再后来,欣赏尼摩船长。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渴望独立,于是就喜欢冷静、智慧的人物,当然最好还要孤僻,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我觉得尼摩船长的冷峻和理智,都极其值得学——他是我那时除了浅薄的日本少年漫画主人公外唯一感兴趣的角色。但是,令我非常的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会有一个不明不白的结局。后来我慢慢地明白,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群体而生活,耍酷是要有限度的。有句话说得好,人字的结构就是要相互支撑。
现在,我欣赏的人物却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主人公的仆人——孔塞伊。是的,他的确让很多人看不顺眼——对主人惟命是从、理论知识丰富实际经验匮乏,等等。但是,我所欣赏他的,却是他所掌握的“分寸”。他身为一个仆人,他做到了一个仆人所能做到的最高境界——顺服,勤劳,还有最重要的,忠诚。当他得知主人要去参加九死一生的危险而滑稽的捕鲸时,在可以退缩的情况下他毫不犹豫地表示要与主人同去。还有在教授落水时,南极冰盖下缺氧时,他所想的多的是主人,想得少的是自己。他对主人的忠诚甚至超过了人本能的对生命的渴望。
但是,我们能说他是一条哈巴狗吗?明显的不能。孔塞伊在除了忠诚之外,有一套自己的、相当完备的价值衡量标准。对每一件事,他都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判断,但在不该他说的时候,他从来不说;不该他做决定的时候,他从不擅自主张。同时,他还在繁杂的家务事中抽出身来,发现了他的爱好:分类学,并且将它努力学透。可以说,孔塞伊——一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仆人,在自我的角色与他在环境中的角色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巧妙地把握着这个“度”,不做越矩的事而又快乐非常。
看完此书,我还想起了一句话:旅途可以用来看清人的本质。《海底的两万里》这本书,让我们感悟了从四个主人公身上映射出的芸芸众生之象。任何的科学,都是与对人的研究息息相关的,而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海底两万里》绝不是一部简单的科普作品,它让我领悟很多很多……
神秘的海底世界始终都是吸引着人类去摸索的处所。海底究竟有些什么呢?让儒尔·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来揭秘吧!这是一本科幻着述,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它讲诉了因为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击各国游轮,阿罗纳克斯传授和他的助手一起去查看,遇到捕鲸手尼德·兰,成果客船遇难,三人被鹦鹉螺号拯救后一起伴随尼摩艇长环游海底世界的探险故事。书中的各个情节环环相扣,给人留下悬念。在这本书中,我最爱好龚赛伊。他是阿罗纳克斯教授的助手,是一个诚实虔诚,不可多得的人。书中的龚赛伊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假如我不必呼吸该多好,这样就能把空气让给先生了。”而这里的“先生”天然是阿罗纳克斯教学。这就是龚赛伊,他对他的主人永远忠实、佩服。
作者笔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赫然的性情,他们都不损人利己。阿罗纳克斯乐观向上的精神,尼摩艇长的勇气和他见到友人遇难时舍生忘死去营救的精神都是值得咱们去学习的。我喜欢浏览《海底两万里》,它将那个深蓝的国家刻画得栩栩如生。那是一个无牵无挂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海藻植被、鱼类,数不清的珊瑚丛,还有丰富的矿产。
这本书在叙述探险故事的同时还警醒着人们爱惜大陆生物,以及避免迷信文化被坏人利用。它让我清楚了海洋是须要靠大家的力气去维护的。书中的故事也告知了我团队精力的主要,碰到艰苦要有面对的勇气跟信心。
名著读后感1700字 篇四
在这本书里,作者用自己的亲生经历讲述了富人与穷人关于金钱与财富的不同看法与认识,对富人与穷人如何教育孩子做了详细比较分析,传达了一种不同于我们平常对学习、工作、金钱的认识。
我们在学校里学些什么?这是我们现在正在思考且迫切想要知道答案的命题,从小被灌输要好好学习,将来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的观念,可是当我们意识到书本上的知识很大一部分是我们现实生活所不需要的,学校里的好成绩与生活中的好工作也没有多大关系时,这个问题就开始困扰并阻碍我们。穷爸爸是这样说的,“努力学习能去好的公司工作“,他希望他的孩子努力学习,获得好成绩,找个挣钱多的好工作。而富爸爸说:”努力学习能发现并收购好公司“,他鼓励学习挣钱并让这种规律为我们所用。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经历了十几年的学习,但在这些年我们学到了写什么没人说得清楚,很多知识,很多技能,其实最重要的是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学校有一套管理制度对我们进行约束,所以知识和技能大部分人都会掌握,但一个
人的能力水平并不只取决于他的知识技能,还有这个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以及社会经历等。我们在学校学习不仅要注重知识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要养成良好的思维方式与积极的生活态度,“努力学习能去好的公司工作“穷爸爸强调掌握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发现与收购一个好公司”富爸爸强调的是思考与发现,思维方式是一个人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科学的思维方式不仅能减少错误,同样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人说态度决定一切,虽然这样的说法有些唯心主义,但态度却是影响着你做一件事情的效果以及你整个人生的发展,当穷爸爸说“我可付不起”时,富爸爸说:“我怎样才能付得起?”这两句话代表两种态度,一个陈述,一个疑问,一个让你消极放弃,另一个则促使你去积极开动脑经想办法。这也是为什么两个爸爸一个穷一个富的重要原因。
怎样才能变得富有?穷爸爸受过全面的高等教育,拥有体面的工作,收入颇丰,却终生面临财务困境,而富爸爸中学开始就辍学,却因为有正确的观念和超人的理财技能、商业才干,最后成为了一个百万富翁。作者用通俗的语言说明了富人的秘密,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印证了走向财富最重要的一条观念“穷人和资产阶级让自己为钱工作;富人则让钱为自己工作。”我们的周围也有许多穷人跟富人,穷人为钱而工作,他们起早贪黑,放弃休假,银行账户上不断增大的数字是他们唯一的安慰,他们一生都在为金钱为困惑,为生活奔波。而富人往往工作轻松,给人一种坐享其成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善于抓住机遇在不断的失败中站起,实现了财务自由。在他们身上我们可理财是多么重要,要实现财务自由,不当金钱的奴隶,就要学会各种投资,不要妄图通过单纯的加薪来增加收入,要注重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实现财务自由的最大化。想要致富,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资产与负债的关系,作者认为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口袋里面的东西;负债就是把钱从你口袋里取走的东西。他把这个原则归结为KISS(keepitsimplestupid),即傻瓜财务原则。通过这个原则我们可以轻松地判别出资产与负债,并去购买资产,但凭这一点就可以致富?当然不够,作者还给我们上了第三课,即关注自己的事业,值得注意的是,事业与职业是不同的,作者通过麦当劳的创立者雷·克罗克对他职业和事业的区分给我们形象的阐释了这一点,雷·克罗克的职业是个商人,卖搅拌机,卖汉堡,但他的事业却是积累能产生收入的地产。事业围绕着你的资产而非收入。富爸爸说:“生活推着我们每个人,有些人放弃了有些人在抗争,如果你是那种没有毅力的人,你将放弃生活对你的每一次推动。这样的话你的一生会过的稳稳当当,不做错事,随时准备着当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时解救自己,然后在无聊中老死。你会有许多像你一样的朋友,希望生活稳定,处事无误。但事实是,你对生活屈服了,不敢担当风险,你的确想赢但失去的恐惧超过了成功的兴奋,事实是从你内心深处,你就始终认为你不可能,所以你选择稳定。”
现代生活的快节奏注定我们不可能安安稳稳的过,跟在生活的后面跑的人一生都会为生活摆布,领先计划安排生活的人,才能创造出理想人生。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学会投资和创造财富,转变传统观念,学好投资理财,让自己的人人生更加精彩丰富。
名著读后感1800字 篇五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名著读后感1700字 篇六
从小到大,我看了很多遍《西游记》。第一次看的时候,纯粹是因为它曲折有趣的情节;看了一遍,对书中人物和行为有一些看法。《西游记》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善良,调皮,聪明,厉害,对神说话直率,对打妖怪(特别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执着,对兄弟,师傅,猴子,孙子很友好。唐僧师徒四人当中,孙悟空往往是第一个发现妖怪的,但他的师父唐僧却总是很容易被扮成好人的妖怪所欺骗,他惩罚杀死妖怪的悟空,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不甘心,但还是听了师父的话,没有像狗一样跟着他。但当八戒再次向他求救时,听到师父有难,他毫无怨言地跑去救师父。他虽然天生冲动,性格火爆,有时候也会冲动杀人,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活该,他们是杀人无数的土匪暴君,但是信佛的唐僧不信。反正他不会让悟空杀人,但他不在乎那些恶人害人。我一直觉得悟空很委屈。唐僧在四师徒中我很难理解。他总是被怪物带走。四个师徒中,他总是自寻烦恼,没有一技之长。他只知道南方没有阿弥陀佛,有时候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如果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是去了另一个西方世界。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老师,分不清自己是人是妖。他看到妖怪害人,总是叫悟空等三人去捉妖怪。然而悟空在杀死那些害人害己的人时,却是大惊失色。他不仅念了魔咒,有时还会把他赶走。他岂不是以为悟空不杀那些害人的家伙,他们又会害人。所以,一个人的生命不会伤害更多人的生命吗?不过唐僧也有过人的毅力。为了得到真经,造福全民,他不仅不想快速到达西天,还要求悟空飞去取。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要脚踏实地,绝不让悟空为他飞。唐僧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善良的人。
看到这个话题,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很搞笑:看《西游记》到今天都不太幽默。说出来很尴尬,虽然我很小就接触过童书版。
西游记》,也看过不少于十次的电视剧,动画片,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师徒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书中的四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唐僧诚心向佛,心地善良,顽固执著,同时又因心肠太软而显得有点懦弱和迂腐;孙悟空正义大胆,勇往直前,聪明机灵,对师傅忠诚,全心全意,法力无边,让所有的妖魔鬼怪闻风丧胆;猪八戒虽贪财好色,又懒又馋,但从不缺乏善心;沙僧忠心耿耿,憨厚严谨,乐安天命。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在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前,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他在这个时期是最顽劣叛逆的,但却能让我产生强烈的共鸣,使我深深地喜欢上这一人物形象,也许是因为他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向往——自由。他破石而出,无父无母,没有世俗的各种羁绊,他是自由的;他看到老猴的死亡便决心到远方寻求长生不老的法术,他在追求自由,摆脱死神的束缚;他大闹天宫,是因为玉皇大帝限制他的行动和自由。正因为他所有的努力和奋斗都是为了获得彻底的自由,他才显得那么可爱,当众多天兵天将对他束手无策,玉皇大帝被迫请求西天如来佛祖的帮助时,让人有一种泄恨的快感,给人带来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我清楚地明白,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样那样的约束,有许多的无可奈何,孙悟空最终还是受惩罚而被压在五指山下500年,但这并不说明他有错,只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毕竟他是孤军奋战,也许正因为双方的力量悬殊,他输也输得悲壮,尽显英雄本色,让人惋惜,敬佩。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至少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包容天地,翱翔宇宙。在历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深深蕴含着人们长期以来最渴望的自由精神,这是它和孙悟空这个人物广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2200字 篇七
《红楼梦》可谓是一部世纪经典之作,位于四大名著之首。它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正实行闭关锁国政策。表面古水无波,风过无痕,实则箭在弦上,波涛暗涌。暗地里各种社会矛盾争相爆发加剧,整个王朝已到了由盛转衰的关键点。
而《红楼梦》正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的视角,描述一批举止见识处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可谓是一部多方面展现女性美、悲剧美的史诗。其中尤以贾府的兴衰历程为主线。而作者曹雪芹除了主线的指引,暗线更是高明,他从社会最底层的视角来描述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个乡下穷婆婆的眼睛,写出了王熙风“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泼辣与对贾母的谄媚。第二次再进大观园,则正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关系微妙的阶段。而此时的贾府亦正处繁花似锦的盛期。作者又将刘姥姥与贾母两个地位悬殊的人相比,极大地满足了贾母自我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但刘姥姥也不恼,为讨封赏,心甘情愿地出乖露丑,任凭成为所谓的上流公子小姐的笑柄。可当她第三次再入大观园,贾府已是大势已去,树倒猢狲散,而刘姥姥便正巧成了贾府盛衰至极的见证者。
读罢红楼,纵观全书。印象最深的便是宝钗。在我看来,她是此书的完美人物。她有才气又不及林黛玉般清高,识大体又不似王熙凤般狠辣,淡名利又不似迎春般木讷,依我来看,宝钗可用完美来形容。
众所周知,金陵十二钗都是纤弱柔骨,冰雪肌容的美人。而黛玉的美是清丽脱俗,如荷花般圣洁,恍若仙子般倾城;而熙凤的美则遗世独立,她泼辣聪慧,傲瞰尘世,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而宝钗,应是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美淡雅却令人倾心。是国之牡丹,默默静居一隅,却早已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
宝钗亦正处花季,却不似妙龄少女般有黛玉的风露清愁,她从来不喜似黛玉般伤春感秋。在书中“重启桃花社”时宝玉便说过,宝钗并不喜作闺怨诗,亦不许宝琴作。她不屑于望“花谢花飞飞满天”的悲戚与愁凉,更不叹“红消香断有准怜”的矫作。她与黛玉一般拥有倾世之姿,却从不思将来要何去何从,只专于当下,知道应"珍重芳姿需掩门”。而宝钗的“淡极”亦跟她的家境有关。她自小父亲亡故,哥哥又愚笨无知,虽是女儿家却也要持掌家室,早早便熟知人情冷暖,接触这封建黑暗的社会。相对于黛玉从小被保护呵护得弱不禁风,宝钗更像风雨中矮墙根的蔷薇,她更懂得如何去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所以她在书中如此招人待见大致也有此关系。宝钗的成熟与“淡极"并不意味着她无欲无求,只是她早已有了气度和眼界去看淡世间的冷暖。她不似情窦初开的憧憬浪漫,正因她已深知尘世间的真实,所以她一心向着自己心之所要而迸发,让自身淡极更艳。
世人对宝钗的评价褒贬不一,认为她在金钏死亡事件和尤柳事件中表示过于冷淡。认为她是个冷漠无情的人,但孰知,作为读者的我们能将事情来龙去脉窥探得一清楚,但身在其中的宝钗并未了解更多。相对而言,我们仅是观书的局外人罢了。孔子亦曾说:“未知生,焉知死?”这是一种世俗人文主义,而人死后那种无谓的伤感,在宝钗看来意义不大。古语有言:“人死不能复生",而活着的人活得更好才是她所关注的。所以她让薛蟠酬劳伙计,因为大家干活不易,处事之圆滑,令人心生敬佩。
鲁迅亦曾言:“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乍看之下,这话铁石心肠。这话的原文如下: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我只觉得他们吵闹。在我看来,人存活于世间,应先管理好自己的生活。但对他人伸以援手,唯寒问暖那是有能力限制的事。我们不能用道德来捆绑他人,你可以做出贡献,但用所谓的道德绑架加于他人便让事情变了质。更何况,宝钗并不是铜墙铁壁,无心无感之人。像刚进府中,黛玉明里暗里的嘲讽,她也并不放在心上。但在听到黛玉用《牡丹亭》的句子做酒令,她反倒句句真诚地劝解一番。得知黛玉病了,又遣人送燕窝去,也曾写了四赋赠于黛玉,对于同为才子佳人的黛玉,宝钗惺惺相惜。正如湘云笑说的:纵是黛玉,也挑不出宝钗的一点短来。
诗人顾城曾如此评价她:“她知道生活毫无意义,所以不会执留,也不会为失败而伤心,但她又知道这就是全部的意义,所以做一点女红,或安慰母亲,照顾别人,她知道空无,却不会像宝玉样移情于空无,因为她生性平和,空到了无情可移。她永远不会出家,死,或称为神秘主义者,那都是自怜自艾之人的道路。她会生活下去,成为生活本身。"而另一句更为干脆“她看黛玉倒是较宝玉为重,其实她又何尝看得上宝玉?”她已经在这波诡云谲的封建社会学会了成熟世故,博得了众人的喜爱。但她所配良人并不是宝玉,最终只落得个“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理”的凄美下场。
盏灯伏案,再誊写红楼诗阙,又别有一番心得。借着曹先生精辟而又富含哲理的文字,我亦有幸从中悟得一点红楼闺苑的如梦如幻。宝玉与黛玉之间朦胧浪漫的情愫,终是一人玉陨,一人出家;而宝钗纵是百般圆滑,性子淡泊,亦逃不出独守空闺的余生,更可一叹的是,显赫辉煌的贾府在那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亦终逃不脱走衰落的下坡路。红楼里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都随风而散,留下的只有虚无的泡影与南柯梦魇供世人疑虑。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红楼南柯梦,叹只叹若宝钗可遇良人,不生于乱世,必能与心仪之人把酒临风,共叹风月,绽放她独有的风雅,静静诠释着完美二字。
名著读后感1800字 篇八
一、关于爱情
小说的主人公郝思嘉的情感一直是本书的主要线索。少年时期的她,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梦,因为得不到,因此这个梦一直完好地保留在她的内心,以致错失了真爱。那是一段晦涩的传说,像迷雾一般笼罩着她。然而就个人而言,在书的前半部分,希礼的态度是不明朗的,似乎一切都只是思嘉自我欺骗的一个梦,所谓一厢情愿而已。而白瑞德却是真真切切的爱着思嘉,只是骄傲如她,却看不到这份真情罢了。小说一直强调思嘉和瑞德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说他们相像。我很认同这一点,两个人都是骄傲的,以致谁也不愿先向谁倾吐真情,两人彼此伤害,却又使得一份求之不得的感情在伤害中变得更加深刻。也许没有这些伤害,谁也不会意识到原来彼此是这么的在意对方。这应了一句话: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瑞德对于邦妮的爱是令人感动的,全亚特兰大的人都以为这是一个父亲对于子女的爱,其实不然,瑞德只是把想对思嘉的爱倾注在了她的女儿身上,只可惜,邦妮的死,毁了希望,毁了奢望。梅利的死,让思嘉和希礼看清了自己的心,然而对于希礼,说什么都已太晚。如果所有的一切的都必须在死亡的洗涤下才能吸取一直遮掩着的尘雾,那么,这个世上,要上演多少出悲剧?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亡注定的不可挽回!一段追逐多年的梦在梅利的死中烟消云散了。
而媚兰,这个勇敢又博爱的女子,她用生命去爱自己的丈夫,她是幸福的。也许爱的确应当是无私的,多一些知足,少一些猜忌,多一些信任,少一些妒忌,平凡的人总能拥有平凡的爱,可的的确确,他们都是幸福的。
二、南方精神
埃伦和媚兰是南方精神的代表。也许她们并不美丽,并不精明,但那一抹化不开的柔情却是一种永恒的感动。永远的信任,永恒的爱,是她们毕生的信仰。虽然,她们都不是主人公,但却筑起了人们心中一道靓丽的风景。在万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那一双并不美丽的手却始终在背后支持你,为此,那一双手的主人披荆斩棘,柔弱的双肩为你擎起一片晴空,在流言四起中,那一双柔情似水的眸子映射着坚定与信任。怎能不感动呢?白瑞德说:那是一个伟大的南方女性。这种由衷的赞美是对南方精神的极其肯定。在死神来临的那一霎那,思嘉终于明了:她是这么的爱媚兰。这个柔弱的女子,赢得了全亚特兰大人的尊重,将南方精神演绎地淋漓尽致。
用概括性的语言来归纳南方精神,似乎是太过理想化。永远地为爱着的人着想,善解人意,永远的信任,欣赏他人,爱这个世界,宽容,绝不胆怯,坚守信念,善良,无私,温婉。似一幅恬静温暖的画,永不褪色。战前、战后,营造出战前南方特有的性质:一种慢悠悠的生活氛围。像金色的麦浪,又像翩飞的柳絮。是一种惬意,也是一种美。也正是这样的一个南方,孕育出只有南方才有的南方精神!
三、关于《飘》
对于《飘》,人们常把它所表现的主题归结于一句思嘉常说的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思嘉每次面临困境,让自己挺下去的法宝,这是使思嘉从一个简单的为漂亮衣服而满足的种植园女儿成长为一个成熟而坚强的女性的熔炉。然而,就个人而言,在书的上部,这句话并不是思嘉的信念,然而在书的下部的后面部分,这句话又成了思嘉的精神支柱。众所周知,《飘》是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而小说的最后一章是最先完成的。而我看完这本书,发现最后几章竟令我潸然泪下,不得不说,最后几章倾注了作者的大量心血。
许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在东方的爱情故事中,既使有形如思嘉和瑞德因自恃骄傲而使双方互相折磨的,可最终总是一方在爱的驱使下,抛却所谓的原则,所谓的骄傲,义无反顾的,声嘶力竭的,将爱的话语倾泻。难道是东方的女子更脆弱一点?更易妥协一点?还是中西方的信仰,差异太大?在我的信仰里,人的一生太过短暂,禁不起太多的错过。亲历死亡,让我知道生命的可贵,错过的不可挽回。既使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但至少不会有遗憾,不会追悔莫及。对于白瑞德,我比较理解,可对于思嘉,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在与死亡作斗争是,她心里明明闪现的是那个熟悉的影子,但她却是那么执拗的制止自己喊出那个名字的冲动。一次次与相互读懂对方的心意擦肩而过,是一份悲哀,亦是一份沧桑。人生的些许无奈,大概就是这样造成的吧。
梅利是伟大的,无形中赢得了所有人的爱,甚至包括了妓女贝尔,杀人犯阿奇,暴利者白瑞德,现实者郝思嘉。但她并不是书的主角,也正是因为这样,增添了书的内涵:略去了虚伪,少了庸俗。在人们为思嘉的蜕变瞠目结舌时,却又忍不住为这个柔情的女子感动。在东方的小说中,主角总会是英雄。梅利不是主角,却使《飘》的魅力更甚。
中国名著读后感1700字 篇九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清晨的花朵”谓之“朝花”,“夕阳下拾起”谓之“夕拾”。《朝花夕拾》,正如这本书的名字,记录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点滴故事。细细品读那份年少轻狂,一缕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岁月的沧桑谱写在脸庞,那些年的回忆落在笔尖上。我想起了?
百草园曾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天堂,“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千百只昆虫鸣叫着,奏出一支名曰美好的歌;“单是周围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整个世界变小了,好玩的地方一个接着一个,好似从未有过尽头;“雪一下,可就两样了。”四季的百草园,各有各的妙处,小儿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无论是闰土还是长妈妈,那个童真的年代,天空湛蓝地没有一丝杂质,即便是到了现在,脑海中也常常会浮现出他们的身影。那些曾陪同我们走过童年的玩伴,一直目送着我们远去。
学堂是枯燥的,然而,它却是神圣容不得半点马虎的。“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一句话,道出了莘莘学子的不甘;“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孩子就是孩子,他们是懂得忙中偷闲的人;“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有兴趣参加的活动,总是会做出好成绩的。我们,在学海中畅游,“苦作舟”,是为了“老大‘不’徒伤悲”,这种心情,忧伤而值得庆幸的。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都是短篇,遣词造句也不是很考究,那朴实的文字却让我长记心头。是的,华丽的文章并不一定能使人过目不忘,相反,包含了真实情感的华美篇章才是能让人铭记的。鲁迅先生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已渐行渐远,只留下一个美丽的回忆。伸出手,捧起一朵顶着晨露的花,让琐碎的记忆涌入心间。品读《朝花夕拾》,同鲁迅先生一起,纪念那些回不去的日子。
名著读后感1600字 篇十
《名人传》包括三个艺术家的传记:《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由于罗曼罗兰取得的非凡成就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称他为“20世纪法国文学的伟大神秘者之一”、“人类深爱戴的作家”。
19世纪初的西方,物质利益决定一切,欺小凌弱和暴力横行成国际秩序。在这种时代,非常需要富有高贵的精神、甘愿自我牺牲、以痛苦为人类祭奠的榜样。作者从众多名人中选择了19世纪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19世纪俄国作家托尔斯泰。他深信,这些艺术巨匠的不平凡经历将会引导人们脱离低级趣味的生活。
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都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扼住命运的咽喉。”他凭着超凡的毅力和奋斗精神从事音乐创作,写出《第九交响曲》等传世之作。
“早在1793年,贝多芬就立下了这一志向:一定要歌颂欢乐。这一志向,让他激动了一生,踌躇了一生,抗争了一生。在创作了《命运交响曲》和《田园交响曲》后,贝多芬徘徊在强烈的兴奋之中,他仍不满,仍要将快乐的音符洒向大地,于是就有了他的《第九交响曲》这是一部具有突出地位的巨著。”
从这一段,我读出了作者积极向上、进取的乐观精神。这种乐观精神引导贝多芬作出一首首伟大的歌曲。
罗曼罗兰称为英雄的,不是思想或力量的伟大,而是心灵的伟大。作者在贝多芬传的结尾写道:一个极其不幸的人,挣扎在贫困、残疾、孤独、痛苦中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给世界创作了欢乐!他用苦难铸造欢乐,就像他所说的那样——“用痛苦换取欢乐”这句话正是他心灵的箴言,是他英勇的一生。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夜以继日的工作,以致筋疲力尽。
“他的生活似乎一种苦役。他甚至抽不出时间去吃饭睡觉。在他的信件里随处可见这样的语句:‘我几乎没有时间去吃饭……我没有空吃东西……十二年以来,我的肉体被疲倦机会了,我缺乏一切生活用品……我没有一个金币,我衣不蔽体的承受这煎熬……我在悲惨与痛苦中求生……我和患难作斗争……’”
其实米开朗琪罗非常富有。他有大量财产,但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他自己舍不得享用一点财富。
米开朗琪罗在70岁高龄时,接受了宏大建筑圣彼得大教堂建筑师兼总监的职务。他认为这是神的使命,是他应尽的义务,他甚至不肯接受应当享有的俸禄。他继续工作,已不是出于对艺术的信心,而是出于一种信仰,是创造的惯性才是他不断工作。1564年的一天,他站着坐了一整天的《耶稣之死》病倒了。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从可怕的暴风雨回到了温柔和平的'寂静”。
19世纪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创作的小说《战争与和平》、《复活》《安娜卡列尼娜》等为世界人民所喜爱。他还创作了一些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和童话故事。
“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有多么痛苦,要承受那些心理坚强却没人情味的信徒们的无言的谴责,又被自己的懦弱和优柔寡断所困扰着,所以在对家人的爱和对上帝的爱之间徘徊着,直到那一天,他再也无法仍受,也许是临死前的一种狂热,他冲动的离开了家,四处流浪,想逃离这一切。他曾在一所修道院投诉过,次日又离开了。在途中,他终于病倒了,在一个无名的小城里休养身体,但是,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了。
在弥留之际,他躺在床上哭泣,不是在哭自己,而是在哭那些不幸的人;他抽泣的说道:”这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受苦受难,你们却都在这里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1910年11月20日,凌晨六点多,他终于得到了解脱,如他所说”死,幸福的死……“
早年对宗教抱反感情绪的他重新思索:”信仰是生命的力量。“可是,托尔斯泰不能接受教会的宗教,他花费大量时间论证教会与宗教精神的抵触,毫不畏惧的向神学挑战。这些举动使他最终被开除教籍。他努力摆脱”奢华“,希望做上帝的好仆人,但他总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他为实践信仰不惜放弃人世间的一切,甚至生命。
《名人传》告诉我们:悲惨命运不知降临于普通人头上,他同样也降临在伟人身上,享有盛名并不能免除痛苦对他们的考验,这三位英雄用他们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我们要用自己的毅力战胜命运,让患难结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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