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名著读后感【优秀9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虎知道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9篇《经典名著读后感》,可以帮助到您,就是虎知道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小说读后感 篇二
《最大的麦穗》的主要内容是:古希腊的学者苏格拉底为了让弟子认识到深刻的道理,便把弟子领到麦田边,让他们找麦田中最大的麦穗,只许进,不许退。
弟子们听懂了老师的要求后,就走进麦地里,因为那时正是小麦成熟的时节,所以麦地里都是大麦穗。弟子们找了一株又一株,认为都不是最大的,最大的在前面,他们找到地边,依然是两手空空。苏格拉底对弟子说:“这块麦地里肯定有一株是最大的,但是你们未必能碰得到;即使碰到了,也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最大的一株就是你们刚刚摘下的。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的生活仿佛是在麦地中行走,在寻找人生中最大的“麦穗” 。有的人见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来;有的人则东张西望,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株放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俗话说: “吃一堑,长一智。 ”这话说你的一点也没错,我们要从失败中总结经验,这样才能判断准确的判断出那件事是人生中的大事。有的人总认为人生中的大事还在人生道路的前面。这就是他们缺少判断力,不敢大胆尝试,所以一再的错失良机。到人生的最后,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得到,这样的人生又有何意义呢?
朋友们,人生中最大的“麦穗”,就在你的人生中,等待着你去摘龋人生中既有得,也有失,所以你要不怕失败努力去追求你人生中的目标,不断摘取人生中的大“麦穗” 。做实实在在的事,这才是最有意义的人生。
小说读后感 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我很喜欢的书——《百万英镑》。
《百 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一个美国的员工在海上迷了路,被一个船长救起,后来被带到了伦敦,开始了流浪生活,在这期间有很多人侮辱他。后来两个兄弟发现了他, 并打赌:给他一张一百万元的英镑,他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不把钱花出去看他能不能活。结果在这个时间里人们对这个富翁拼命地拉拢,让他免费吃饭、睡觉等。最终 他得到了三万英镑和一位漂亮的妻子。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一个人有了钱,会有很多人对他非常尊敬,还会有一些人不停的讨好他,而那些讨好的人一般都是一些唯利是图、见风使舵、见钱眼开的小人。而一个人没有钱就会被一些人所侮辱、嘲笑。而干这些事的人通常还是那些、唯利是图的小人。
这 本书被我读完后,我想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个人想要在一个公司当大官,可是他没有很大的学问,如果靠学问当大官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开始给那个公司的董事 长送礼。他每周给那个董事长送两三次礼,然后再请他吃几顿饭,这样久了,那个人居然当上了经理。这个人和那些人一样,是个阿谀奉承的小人。
不能做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人,要做一个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劳和诚实而获得自己的事业的人。这就是我的启发。
小说读后感800字 篇四
"与生具有的'离奇'和'怪异',伴随了他的童年生活。一生对科学的执着追求,是他认识到生命是那么的神奇。五年的远航生活,解开了物种进化和人类起源的秘密。学习、学习、在学习,求索、求索、再求索,是他一生唯一的事业,最大的乐趣。除此之外,其他的事情都像是枯萎的叶子,不再有生命的意义。"你们猜到这个人是谁了么?对了,他就是举世闻名的科学家、昆虫学家、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
达尔文的童年和爱因斯坦、居里夫人、牛顿、爱迪生、诺贝尔的童年一样,都很平常,可谁能想到,他们长大后,经都成了改变世界的伟大人物呢?没准哪一天,像你我一样普通的孩子,也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呢!我认为,只要我们肯努力,有毅力,做自己喜欢的,我们一定能行!
达尔文从小就喜欢在大树上爬上爬下,树枝常常把衣服割坏,他的房间里堆满了各种标本、石块,弄得就像一个小小博物馆。他在家里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能提出许多古怪的问题,对大自然、动物有着独特的感情。他的想象力很丰富,他的`实验室,经常能吸引来好奇的同学们,可是他在学校里的成绩并不理想,被看成是一个"不务正业"的学生…
我觉得达尔文很有毅力,其实他的毅力也相当于是执着。就是因为他的执着,才造就了他今天伟大的业绩。他做自己喜欢的,并且执着的去做,没有任何人能够动摇。他父亲曾经让他去学医学,以便子承父业,但他执着做自己喜欢的;他曾经也学过神学,他父亲要他当牧师,但也是执着做自己喜欢的。
我记得我小时候想学骑自行车,但自行车才买回来几天,我的"满腔热血"就没了,因为自行车连本少爷都敢摔!我一气之下就把他给摔了。但后来我心想:不行,我一定要把他学会!没想到我报着这个意念,还真把自行车给学会了!
一八八二年四月十九日的凌晨四点,达尔文停止了呼吸,享年七十三岁。一颗伟大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全世界都为此悲哀,都在沉痛悼念这位19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
小说读后感 篇五
今天,我一口气把《爱不是自私》全部看完了,因为十分难看。这本书是梁泰锡写的,是第二辑最励志校园小说。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学五年级的尚宇,他的爸爸去世了,和妈妈相依为命。尚宇的妈妈自从他爸爸去世当前,得了忧郁症,终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而且动不动就流眼泪。尚宇也因爸爸逝世变得对什么都不感兴致,还常常翘掉补习班的课。他还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政浩,另一个叫英智,他们被称为“三剑客”,意思是三个恶童。“三剑客”时常“呼风唤雨”,成为同窗眼中“无可救药”的坏孩子。然而,自从尚宇加入儿童义工队也会,他学会分享爱了,变得不再随意与人吵架,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大话3序列号。他的两个好友人后来也参加了儿童义工队,改过自我,从新开端,也成为好孩子。而尚宇的妈妈,在赞助别人的进程中,也不再愁闷,重新变回以前那个豁达的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清楚了分享不仅是别人快乐,并且自己也会快活。就像我们常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在分享的同时,本人也会感到开心,因为分享会让你我一起感触幸福。实在,分享并不须要太多太多,即便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辅助,都能够成为分享的幸福。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生涯都过得非常艰苦,让我们投以关心和友好的目光,记住不是恻隐的眼光,由于那样基本不是分享。让我们试着向身边的人传递爱,让爱始终传递下去。因为,分享是一种为每一个人传递幸福的神奇魔法。
所谓“与人为善天地宽,与人分享情更浓”就是这个情理。当咱们与人分享时,一定能从小小的分享里,取得大大的喜悦跟满满的觉得。
小说读后感 篇六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充满的恐惧,有很多的词语是来贬低狼的,像“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等,似乎狼就是罪恶的化身。可是当我阅读了一些描写狼的书籍如《狼图腾》《狼王梦》后发现原本不是人们做想象的那样,其实狼和人类一样都有着其独有的气质,甚至有一些还是人类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和孩子们一起阅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后更是感受颇深,为文中的母狼独特的母爱而震撼。
故事发生在浩瀚的尕马尔草原上:母狼紫岚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它在绝境中成功生出四只狼崽,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于是,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却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续死去: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紫岚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像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被铁疙瘩砸在腰际,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咬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值得,我为它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它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它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小说读后感500字 篇七
童年是美妙的,它像一个箩筐,满载着甜蜜的糖果,满载着苦涩的中药,满载着那珍贵的回忆。
在这几天,我读了《芝麻开门》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三年级学生张天转到了另一所学校,认识到一些乐于助人天真可爱的孩子,在这个四(1)班的大集体里,有想当元帅的迟速,心眼比炮还粗的胖女孩姜姗,小服装设计师孙新悦,少年老成的中队长君露露,热心肠的李强,帮爸妈约会的杨晨。他们在一起快乐着、承担着、成长着。虽然他们不懂事,却就是因为这种个性让我们常常开怀大笑。
我觉得,这本书教育了我很多,是它让我知道了在班级里要互帮互助,互相团结,让我体会到老师们的用心良苦,家长们的栽培之心,这使我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四年级的时光,我与书中的同学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成长。从不懂事,而决心学好,这都是因为《芝麻开门》一直感染着我,当我把他读完时,心里竟有些依依不舍,这是因为这本充满童趣的《芝麻开门》一直牵引着我的心,使我看完了还想往下看,难以忘怀。
在书中,可以找回你自己的童年!另外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快乐时孩子的权利,一个孩子,说什么,做什么,要什么都不过分,但小朋友们应该知道,在享受快乐的同时,要学会,准备承担。时代在发展,孩子快乐的方式和内容越来越多,孩子要承担的越来越多。成长不容易,成长很艰辛,但是成长是必然规律,成长也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经典小说优秀读后感 篇八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小说读后感 篇九
赫尔岑曾说过:“书,这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精神遗言,真是将死之人对刚刚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真是准备去休息向前来代替他的岗位的哨兵。”的确,书便是这样。
前几天,我看《城南旧事》这本书。书中讲的是英子小时候的故事。儿时的作者小英子一直生活在北京,但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还是胡同生活的时代。长得清秀可爱的妞儿;众所周知的“疯子”秀贞;重男轻女的宋妈,还有讲不清北京话的爸妈。他们都深深印在我心中。
《城南旧事》这本书像一幅童年的风景画,很多童年的生活细节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趣味盎然。老洋槐上的“吊鬼子”,西厢房里的小黄鸡,草丛里的小皮球,跟爸爸乱学歌谣,撮合兰姨娘与德先叔。尽管时代不同,生活的条件也不同,但作者纯真的童心并没有改变,因为那是作者最深处的记忆。
回过头,让我们也想想童年,有多少记忆是我们回味过的。或许真的很少很少。有的人甚至不稀罕去回味,因为他们认为,过去并不能代表现在。但他们又可曾想到: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今天;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悲与欢,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离与合。过去,是重要的!
童年,是每个人最纯真,最快乐的时代。童年,也是每个人最深处的美好记忆。让我们一起来开启心灵的窗户,去回味心中最美丽的种子童年的记忆!
以上内容就是虎知道为您提供的9篇《经典名著读后感》,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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