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7篇
《百年孤独》这部作品讲述了的是布思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到消亡的历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篇1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篇2
记得曾经看过一句话:“世上有很多人都喜欢孤独,却没有人真正能承受孤独。”一开始体会这句话,并不能很好地理解:谁说这是绝对的呢?可读了《百年孤独》后,我也能略微领略这份痛彻心扉的孤独。
乌尔苏拉,本书的主要人物之一。她那悲剧的孤独体现在她凄凉的晚年。她多么希望能有一个男人来继承家族,振兴家族啊!可是命运女神一次又一次令她失望,让她在丈夫的死,儿孙的不争气中咀嚼着自己对昔日辉煌怀抱的希望以及苦涩的孤独中慢慢腐烂,连一个长辈该有的尊重都不曾得到。
而阿玛兰妲与丽贝卡,却双双因那令人疯狂的爱情,一个负罪一生一个虚度一生。两个人为一个双方都中意的男子而把多年积攒的情谊统统舍弃反目成仇。可这段无果的爱情却以丽贝卡另嫁了其他人,阿玛兰妲缠上注定要伴随她一生的黑纱,蕾梅黛丝的死而告终。就好像妖精少女与堕入黑暗的国王的爱情,两人都带着“矛盾的诅咒”,越是尊重生命,越会夺走生命。如此被世界否定的两人,在冥冥之中跌跌撞撞地相遇,开始只是朋友与师生的关系,可相处越久,他们越发现自己已离不开对方。再一次扪心自问,毫无疑问地,自己已爱上对方。于是,在夕阳下,两人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心意。
可就是这一吻,夺走了原本拥有不老之身的梅比斯的生命。那个年轻的国王,再也无法体会任何情感,在孤独与空虚中游荡了四百年。爱情就是如此美好,也就是如此残忍,美丽又孤寂,让多少个时代的人奋不顾身地深陷其中无法自救。
在书的最后几章,奥雷里亚诺终于破解了家族几代人都没能破解的羊皮纸。可最令我悲伤的地方却在何塞—阿尔卡蒂奥死后,奥雷里亚诺发现他的尸体时,作者写道:“到这时奥雷利亚诺才明白自己多么爱他。”读完这句话,我的心狠狠抖动了一下,回声震的我头疼欲裂。我不明白为什么它会给我如此强烈的触动,这种共鸣就好像你一直在寻找一样东西,在心里也为它留好了位置,寻寻觅觅,终于找到它后,你近乎虔诚的将它放在特地准备的地方,那种几乎将你引向疯狂的震动。
不论是乌尔苏拉还是阿玛兰妲与丽贝卡又或是梅比斯与杰尔夫,甚至是奥雷里亚诺,以及《百年孤独》中所有的人物,当然也包括我们。都耗尽毕生在寻找一样东西,一样能够拯救自己的东西,不论最后是否找到,其过程都是无比孤独的。但,自己的孤独不一定要自己承受,有时候,有些孤独能在“情”中化解。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篇3
即使是读完整本书后,对我而言,它仍是晦涩玄奇的。匪夷所思:令人漂浮的热可可,不断死而复生的老人……令人费解:无故死亡的何塞的大儿子,伴随失眠的失忆,不属于人间的天女……
但是,除去那深沉的书名,真正吸引我,抨击着我的,却是那一次次来不及挥手的别离
书中太多的篇幅在叙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实在是一个曲折的英雄。
“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在母腹中就会哭泣,来到人世时,大睁着双眼。剪脐带的时候,他四下打量房间里的东西,好奇却毫无畏惧的观察人们的脸庞。”一出生便注定不凡的一个人,有谁会想到他即将面临的坎坷悲凉命运呢。
作者是残忍的。年幼的上校,来不及同郁郁不解的哥哥挥手告别,哥哥便已悄然离去。上校知道他要走,可是却不能道别,不知道何时再见,可是不能挽留……再大一些,上校遇见了他今生的唯一——蕾梅黛丝。他爱上了那个每对他说话,都要带上“先生”的小姑娘。尽管她还小,但上校还是毫不犹豫地送出了小金鱼——他们订婚了。那是甜蜜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逐渐成为自己的妻子,我想,上校内心是充满甜蜜与幸福的。所以我说,作者是残忍的。他以残酷的心,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小蕾梅黛丝。可是,上校也仅仅只是悲痛了,或许,这是他宿命的初现吧。
同样被施以辣手的还有奥雷里亚诺第二,准确说应该是佩特拉·科特斯。
我并不认同费尔南达做何塞家的媳妇,那迂腐的古老贵族礼仪实在让人不爽,圣经,玫瑰,银餐具……适合何塞一家吗?或许正因如此,佩特拉·科特斯才出现了。她温柔贤淑,知情达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情人,可她真的只是一个情人了。但她不后悔,不是吗?那最后时刻的陪伴,很满足了。可她还是有遗憾,那双靴子,不是吗?来不及挥手,你再也不会回首。
可是啊,大儿子的出走,二儿子的上校之路,儿媳妇的一尸两命,丈夫的死……这一切,最痛苦的是乌尔苏拉,不是吗?作为一位母亲,作为一位婆婆,作为一位祖母,作为一位妻子,来不及挥手,大儿子一去无踪影!来不及挥手,二儿子一去不回首!来不及挥手,白发泪送两代人!来不及挥手,阴阳两隔白首不相守!
人生太多的来不及,当马孔多在《圣经》中记载的那种龙卷风的怒号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漩涡时,我知道,注定承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出现。故事——结束了。
来不及喝温热的水,它已冰凉;来不及望夕下的霞,它已坠下;来不及体会蓬勃的青春伊夏,它已被尘封在回忆的木匣。别离总是在不经意,会让人来不及,我想,珍惜眼前,或许是,最好的,来得及。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篇4
写过好多次了,最近突然感觉懂了这本书!
上个月有一天晚上电脑键盘上洒了半杯水,匆匆忙忙关机拿去修,回宿舍的路上和家人打电话。之前每周和父母打电话的时候都会讲很多,如果碰到什么开心的事、难过的事,都会和父母讲一讲。
我本来想说下电脑的事还有些别的,刚说完花了100元冤枉钱拆机,我妈就迅速转移话题,然后我爸说了我弟偷偷买了第三台手机,偷偷带到学校玩。我爸低着头,我知道他是不好意思和我直视,太难过而不好意思被我看见他的情绪、他的表情、他的眼神。低着头的时候又刚好能看见我爸的满头白发。
顿时我就不想讲我最近碰到的难过事了,突然想到百年孤独里也是这样。第一代女主老了之后瞎了,全靠在家中多年的记忆生活,也因此不再出门了,但是其他人谁也没发现她看不见了,她也不和其他人说。我猜她可能是看到听到其他家人的悲伤,就留存了自己的,不和他们说。
而其他人也是。
第一代双胞胎兄弟里性格冷静的那个,闹革命的那个,革命失败回来也没和其他人说过什么,只是自己在工房里把金子融化打成金鱼,再等价卖出去。
所有所有,《百年孤独》里这个家族的人都是这样。他们居住在一起,因为过分亲密而变得陌生。《百年孤独》里太多太多悲伤,阅读的时候作者却没有对这方面过多的描写,书里的角色没有因为自己碰到的不幸而歇斯底里,没有“黑化”,只是默默藏在心底。
这个家族的所有人看其他人很伤心,所以就决定不让自己的伤心污染其他人,把一切都埋藏在心底。
“报喜不报忧”
川端康成的《山音》,主角信吾也是,半夜突然醒来,听到山音,被恐惧深深笼罩,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叫醒枕边人,独自一人溺浸在恐惧彷徨之中。信吾在生活中也有种种不顺,却无人述说,同时信吾作为旁观者,无法代替当局者作决定,无助和无力反映在梦里就是“山音”,信吾半夜醒来,听到山音,独自一人承受。
虽然我最后还是和父母说了难过的事情。
但是我突然想到除了父母也只有寥寥几个朋友可以讲讲这些,有的事情连这寥寥几个朋友也不能讲。有的时间和谁都不能讲,像信吾一样半夜醒来的时候,工作时间的时候,家人朋友忙的时候。
更何况,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和另一个人感同身受。
“人生就是孑然独处,没有一个人了解别人,人人都很孤独。”——赫尔曼.黑塞《雾中》
不过我很喜欢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写的《Pastime With Good Company》,里面有一句台词:“结交真诚的朋友是世上最好的事。”
非常赞同!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篇5
当一切趋于入定后,你往往只能品尝到孤独。——题记
这是一部以一个家族的兴衰为线索来表现当时作者所处的拉丁美洲的一种缩影。拉丁美洲的百年历程就如同书中一般,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就是这样一段短小而深刻的句子带着我们领略到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的那种魔幻主义色彩从人物的名字中你就能体会的到。整个家族七代人,不断的重复着那几个名字,就如同家族宿命一样:“第一个人会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会被蚂蚁吃掉。”在不断的重复中步入灭亡。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其实就如同书名一般,全书所带给我们的就是一种满目苍凉的孤独感,孤独首先集中在人物身上。就好比丽贝卡独自一人老死于家中,被站争迷失本性变得麻木的上校结局。还有阿玛兰坦的结局,她一直费尽心机想得到皮埃特诺的喜爱,到手了却又死活不要,让其落了个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赫利索多上校,两人情到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孤独和悲伤中度过。她大概是因为失手杀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自己无法释怀,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书中的人物多是这样压抑,在徘徊中走向了孤独。
老实说读完这本书的感觉挺压抑的。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的向前奔跑。正如从第一批吉普赛人带着各种新奇物品踏入马孔多这座小镇一样,再到后来的什么火车,香蕉公司。进步看似给马孔多的居民带来了便利和新鲜感,然而新鲜感过后带来的又是一片孤独。有人说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正是因为孤单才使得一些不甘寂寞的人走到一起,真正孤单的人也有着自己的狂欢吧!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而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总会时不时的提醒我们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要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有时候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自我。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篇6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篇7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曾经以为是本哲学之类的书,对读过此书的人会有莫须有的敬佩。从没想到会读这样一本书,而且会一页一页的读完。费了很大力气。有时候不得不赶紧放下书,定神喝茶回到现实中来,有时候会觉得情节真是令人作呕。压抑,震撼,惶恐,叹服、惊诧,不可思议,反胃,总之是没有觉得孤独。读完小说,闭上眼睛,试图去想想总结一下获得了什么,或是像小学时候一样总结个中心思想,最终只是一无所获,或许还存留一点记忆关于梅尔基亚德斯,他的手稿或羊皮卷,又好像都被飓风抹去。
很纳闷竟然读完了。
有了这本书垫底,没见过世面的可以再也不怕看什么挪威的森林了。
对于此书,奇葩这个词用的非常准确。涵盖了所有的描述包括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以及魔幻现实主义。
有时候很多事确实很离奇,比如刚想买这本书,第二天看新闻马尔克斯逝世,果断入手。
选择版本的时候,看过很多评论,后来因为范晔版是唯一获得授权的,也就选择了该书。
读到第二代人,开始试用indet indanager,试图来画人物关系图,但软件的布局非常难用,后来还是选择了visi。人物名称好几代都要重复祖辈的名字,初看非常混乱,其实只是重复相近,还是没法和红楼梦中的人物比,在此忽然想读红楼了。跳跃的吐槽一下,总是想起南京的地铁站名,除了1和2似乎南京不愿意用更多的`数字,搞的什么南延线,什么奥体东站之类的特别混乱,去了好几次还是总坐错方向。
读后去搜哥伦比亚相关资料,饮食习惯:哥伦比亚桑德省会布加拉曼卡市人素有食蚁的特殊习惯。所以家族最后一人会被蚂蚁吃了?哥伦比亚是拉丁美洲人口第三大国,只排在巴西和墨西哥之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拉丁美洲爆发了一场反对西方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斗争,史称拉丁美洲独立运动。拉丁美洲长期置于西方殖民主义的统治之下,到十八世纪末,绝大部分地区是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拉丁美洲的民族民主运动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反帝反封建。
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在马尔克斯创造的这个天地里,可能死神是最重要的幕后导演。但是,这位作家通过作品所流露出的感伤情绪,在令人毛骨悚然并且感到生动与真实的同时,却表现出一种生命力。1982年,加西亚马尔克斯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是瑞典文学院当时的颁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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