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看福尔摩斯的读书笔记

时间:2022-07-18 14:07:25 | 来源:作文库

福尔摩斯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看福尔摩斯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1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2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3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4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5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553516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553516福尔摩斯读书心得【300】字

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7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此刻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以往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本事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忙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能够确定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应对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并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能够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看福尔摩斯读书笔记8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能够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并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00字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一样;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