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后感(优秀4篇)

时间:2023-09-23 15:10:49 | 来源:作文库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虎知道为您精心收集了4篇《《第七天》读后感》,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读《第七天》有感 篇一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读后感 篇二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习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杀人者又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读《第七天》有感 篇三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近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习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近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习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

《第七天》读后感 篇四

下起了磅礴大雨。淋得浑身湿透。

菱讨厌在这个学校实习。三四年级的孩子,敢当着她的捉弄她,不听她讲话,反而一副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的样子和她说话。她耐心地想去解释一道数学题,但那孩子却根本不接受,只认识自己是对的,还无比肯定的,认为是菱的问题,那样子是怎么说都不能和她交流似的。总是要顶嘴,动不动就没礼貌的大喊大叫,菱真的觉得这帮孩子让她受够了。和作为实习老师,又很难去展示自己的权威,况且在这所充满了穆斯林,印度,非洲人的学校。菱真的真的觉得内心很委屈。

去厕所呆着,是她唯一能找到的安全和私人的地方。

菱知道自己天生就不是那种爱孩子的人。她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幻想过结婚,生宝宝,养孩子,这一部分好像从来不是她向往的生活。她不会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去幻想自己的婚礼是在哪里举行,穿什么样子的婚纱,将来的孩子,家庭生活是什么样。菱从来没有希望拥有这些东西。这也无可厚非吧。为什么要去做自己并不真心喜欢的事呢?

现在她更坚定了自己不要孩子的想法。大概很多有了孩子的人并不会和别人哭诉自己的生活是如何被孩子毁掉的吧。菱最不理解的是那些因为觉得宝宝可爱而打算生孩子的人。又没有宝宝是一直停留在婴儿阶段的,那十岁了呢,十五岁了,二十岁了呢,终有一天他们不再‘可爱’,不听你的话,年少无知,爱和你顶嘴,让你心情不快,让你的生活没有宁静。菱在实习学校里听着九十岁的孩子讲话,觉得那分贝足以让她烦躁。

为什么要生孩子,让自己的生活不得安宁?既然,没有你的生活比有你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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