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精彩5篇】

时间:2023-04-19 08:38:19 | 来源:作文库

《福尔摩斯》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虎知道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5篇《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一

两三年前,我从西单带回一本福尔摩斯。于是,一下子就被这个身材高大,鹰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从阿富汗来给迷住了。每得空闲,就要翻一翻,虽然早已知道结局,但仍旧百看不厌。

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顾问侦探,他的合租好友约翰华生,因为伤病撤离阿富汗战场,负责记录他与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他们一起办了很多案子,大到国王、政府委托,小到形形色色的社会底层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却是最恨福尔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误了爵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亚瑟柯南道尔有着丰富的经历,做过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后一案让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骂他冷血,残忍,美国,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尔摩斯不死会。迫于无奈,只好让他在空屋中又回来了。

为什么这个角色,这本书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实性。他让你觉得一切都是真的:详细的住址,刻画生动的人物,每个经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国伦敦,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到贝克街221号b座去,每天都有无数的信件寄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友华生。人们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个短篇,看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那并非空穴来风的、完全经得起推敲的过程,一切不可思议,却又在情理之中。这种神奇的力量便吸引着每个读者手不释卷。甚至学习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随便观察某个人的职业,生活习性,从哪里来……福尔摩斯,当然是真的。

而我认为最主要的,也是这部书的意义,是其中体现出的符合大众心理的正义!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曾从事法律工作,并亲自参与两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证明罪犯其实是清白的。因此,他并不完全相信法律,认为法律还有不公的地方。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一个正义式的英雄诞生,于是他创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法律并非正义。法律又是固执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须按照既有的章程来执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狱,一些坏蛋逍遥法外,虽然只是极少数。正义则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断标准是是非善恶。福尔摩斯显然就是亚瑟柯南道尔心中正义的载体。为了抓罪犯,他无视法律擅闯民宅,私自放掉杀死坏人的家伙。他纯粹在伸张正义,而并非完全遵守法律。

读第一遍时,我认为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后来发现,平心而论,他万万要不得。法律虽并不完善,却已是最公平的社会规则。道德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确,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试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义,天下岂不大乱?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二

>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三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四

在五月份,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说:在一个家庭里,一位妈妈给中了箭毒的婴儿吸出毒血,但是吸完毒血后被人误以为是吸血鬼,从此她的丈夫,亲人远离了她。但是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下,帮助了这位妈妈重返回清白,她的大儿子也得到了父爱,从此,这个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伟大的,我们要什么,母亲就给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啊!我们应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关爱!

在四川大地震时,一位母亲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压在了废墟底下,当婴儿吸完了母亲的最后一滴奶水,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这是,这位母亲拿着一根缝衣针,在手指上扎了一个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当救援人员发现这位母亲时,这位母亲才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五

“做一个有信仰的人,无论论刮风下雨,你一定记住,做一个有信仰的人,日出,日落,爱。”

——题记

在这世上,有且仅有一个人,对你而言,他(她)是完美的,而且仅对你而言他(她)是完美的。于我而言,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百多年前伟大的柯南道尔爵士灵光一闪,夏洛克·福尔摩斯就带着嘲弄的微笑出现在了苏格兰场,在书中对他所有的印象都来自于华生的内心独白,貌似十分自大却极具智慧的人。

他是一名侦探,具有常人无法想象的敏捷思维,堪比运行速度最快的计算机;他不安于现状,越是扑所迷离的案件越能刺激他的神经,给他带来兴奋感;他的眼睛细致入微,任何一个细节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在于华生初次见面时,便一字不落地说出了他的背景,令人瞠目结舌,但这都是小菜一碟,后续的破案过程也一一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做实验也是他的喜好之一,但实验对象却是千奇百怪,尸体的头部、手指等等,甚至用骷髅作为房间摆设。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些与众不同才会吸引了我们的目光,令我们沉醉。

福尔摩斯曾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英雄,即使有,也不包括我”,他认为英雄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即使有,那也只是他们走下神坛的时间未到。可福尔摩斯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的信仰。什么是信仰?信仰是一种精神寄托,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力量,在你成功的时候让你骄傲,在你茫然的时候为你指名方向,在你挫败的时候让你坚强的一种思想方式。

《神探夏洛克》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原型拍摄的英剧,第一次发现这部剧是在高三的一个周末,观看过后便深深地爱上了这部剧的主人公——福尔摩斯。高三的生活是单调的,每天都是无穷无尽的题海,肩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顶着升学的'压力,但是每到周末可以看一集《神探夏洛克》,就无比满足。这真是一次酣畅淋漓的体验,也成为我整个枯燥的高三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点缀,所以福尔摩斯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特殊,他见证我走过了到目前为止最艰难的岁月。

备战高考的一切一切,仿佛还近在眼前触手可得,但又是那么远,如今大三的我同样面临着升学就业的压力,内心时时会彷徨会忧虑。最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侦探集,发现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始终如一,面对困难他从来都不会退缩,而是勇往直前,越挫越勇,在我停滞不前的时候他便是我前进的动力。失去什么都不能失去信仰,只有当你还怀揣着信仰的时候,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希望。

我们都喜欢福尔摩斯,因为他聪明绝顶,不受世俗的牵连,让我们这些智商不够的凡夫俗子顶礼膜拜,我们自己成不了这样的英雄,所以我们爱这样的英雄,虽然是隔着远远的爱。

时针悄悄地走过了零点,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对面公寓里的灯渐次熄灭,而我,沉浸在台灯的苍白光芒里,感受着“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狂妄。总是想在与众不同的时刻里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灿烂的阳光和喧闹的人群会给予我灵感,永恒的黑夜与寂静让我找到释放文字的出口。此刻,我的世界夜幕已经降临,大陆另一边的英国呢?他们此时在干些什么?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5篇《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