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的读后感【优秀8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内容是虎知道为您带来的8篇《《金锁记》的读后感》,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一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 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 Frost)在《林中路》(The Road Not 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 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 By 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 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 under 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一个交易员一生要做成千上万次交易决策,所以证券市场是一个让人们体验遍历性的好地方。在塔勒布的眼中,如果上帝一直是在掷骰子,那么那些所谓的明星交易员跟乱敲出《奥德赛》的猴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你不会让一只偶然敲出了《奥德赛》的猴子继续去敲《伊利亚特》,那么为什么要把你的钱交给一个历史业绩不错的明星交易员?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 on 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二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三
“ 再被狐狸骗一次 ”,作者之前一定还被骗过一次,那为什么还会被受骗呢,是出于什么原因?是作者傻吗?
第一次受骗:我提着一只大阉鸡回家,路途中遇见一只皮毛很有光泽的狐狸。那只狐狸口吐白沫,肩胛抽搐,好像中了毒。我便起了贪心,就把鸡放在一旁。解开裤带去套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只狐狸突然蹿了起来,“活”了!它向远方飞也似得逃走了。我失望极了,准备提着鸡回家。回头一看,一只母狐狸叼着毫无反抗力的大阉鸡逃走了。
珍贵的狐狸皮没得到,反而把鸡给弄丢了,都是作者贪小便宜的心害的。第一次作者是为了得到狐狸皮被骗,那第二次呢,公狐狸使用老办法作者,还是耍新招呢?
再被狐狸骗一次:这一天,我去山里砍柴,在一颗大树下闻到了狐骚味儿。忽然间 ,树洞里冷不丁蹿出一只狐狸,逃走了。我的目光顺着那团红色的影子看去。好像,那只狐狸在离我20厘米左右的地方被藤蔓或么东西绊住了,重重地跌了一跤。我看清楚了,那正是跟我耍手段骗我鸡的那只公狐狸!它后腿吊起,东倒西歪的。我知道它故伎重演,就蹲在树洞下看好戏。心想:这树洞里头十有八九藏着是只母狐狸。公狐狸见我不上钩,叫得厉害,朝我靠近了好几厘米。我仍不理他,反而哼起小曲来。公狐狸急了,嚎叫了一声,像一棵小树撞去,耳朵豁了一只。它咬住自己的腿,活活的撕下一块血淋淋的肉。我看呆了。一只母狐狸趁势叼着一只小狐狸蹿上了山丘,把含在嘴里的小狐狸吐了出来。我想:里头一定还有几只小狐狸。原来公狐狸是为了保护妻子和儿子,才冒着生命危险来引我过去。我有点儿不忍心,就假装上了狐狸的当,追了过去。公狐狸见状,开心极了。我跑得很慢,但几次都能用斧头砍死它,但却不由自主向草丛砍去。过了一会儿,小狐狸安全转移到山丘,母狐狸感激的看着公狐狸,嚎叫了一声,好像在说:“我和孩子们脱离危险了,你赶快逃吧!”公狐狸又“活”了,拔腿就跑,可是,才跑几米,就倒在草丛中,死了。是因为失血过多死亡的。
啊,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公狐狸为了自己的家人,失去了性命,真是伟大!现在,你终于知道作者第二次受骗的原因了吧!就是因为作者有颗善良的心哪!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四
我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去看这本书的,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我读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却是那么清晰……
作品主人公曹七巧,怎么说呢,确实很复杂,复杂到变态,对,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的她确实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怜。可是后来的她又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耻,可怜,可悲…… 对曹七巧而言,内在的情欲满足和感性的寄托才是最为真实的感受。在七巧的一生中地位关键的男人有三个,第一是她残废的丈夫,姜家二少爷,第二是她所喜欢的三少爷姜季泽,最后是她的儿子姜长白。这三个人在 小说 中都是面孔模糊,因为他们同是地主家族的没落子弟,社会的寄生虫;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家吸鸦片,出门逛窑子。他们和出身市井的 “ 朝禄 ” 、 “ 丁玉根 ” 、 “ 张少泉 ” 等本来是两个不同群体的男人。这一点便已预示了七巧不可能由他们身上获得实实在在的情爱。与此同时七巧也不可能通过放弃自我来满足情欲:三人之中丈夫有软骨病,娶她只是一个婚姻摆设;长白是她儿子,而季泽,起初便向七巧表明了他 “ 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 ” 。他的所谓 “ 不胡来 ” ,自然是指绝不肯做危及到他利益、破坏他寄生虫生活的事情。
她在精神上一无所有,只有金钱。但是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的工具。她的女儿长安恰成了满足她虐待心理的对象。长安有两次摆脱母亲走向幸福生活的机会:其一是去学校读书深造,其二是与留学生童世舫的恋爱。但是因为母亲的反对,她最终都主动放弃了。这便体现出被虐狂的心态,也就是通过放弃自 己作为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事物,而将这价值转嫁到虐待者身上。长安是渴望幸福的,然而她却没有勇气承受这幸福,于是她向母亲屈服了。在她的臆想中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 “ 美丽苍凉的手势 ” 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包括对待自己儿子的那种爱——一种变态的爱,总让我感觉非常的可耻。
可他毕竟是一个女人,他的一生有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不幸。是的,一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总有软的地方。而在所有的欺骗中有改变了这一切,又是如此的可悲!所以,他对待自己孩子的方式,又是我所能理解的,那个社会的女人是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
所以当我读完的时候,心情是沉痛的,为他感到可悲,而尤为他的孩子感到可惜……
《金锁记》读后感 篇五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六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七
项羽本是一个英雄,这是古之定论。但项羽又不是一般的英雄。
且不说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勇敢,垓下之围以一当百的豪气,自刎乌江笑迎死神的从容,单说他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就令人心曳神摇,感佩万分。
项羽闻听刘邦欲王关中,勃然大怒,着即发兵击之,这是他的率直而非霸道。二人虽有怀王之约,但刘邦侥幸入关破秦,未建大功而欲私自称王,毫无愧疚之心,实非正人君子所为。
刘邦前来道歉,项羽不仅予以原谅,而且当即说出了告密者,这是他的磊落而非卤莽。过能改之,善莫大焉,焉能斤斤计较之?只有以诚相见,才能尽弃前嫌,和好如初。大敌当前,岂容内讧?
樊哙私闯军帐,恶言相向,项羽不仅不计较,反而酒肉款待,这是他的大度而非愚钝。樊哙为救其主,敢做敢当,可见其忠;生吃彘肩,可见其勇。忠勇皆备,堪称好汉。项羽壮之,可谓好汉惜好汉。
刘邦不辞而别,实属无礼,项羽不仅不在意,还网开一面,助其逃脱,这是他的仁义而非不智。刘邦毕竟是义军主将,劳苦而功高,如若杀之,实属不仁不义,与秦始皇的暴虐又有什么两样?勇敢,豪放,从容,率直,磊落,大度,仁义,这就是历史上项羽,一个集世间伟大人格于一身的人杰。这些伟大人格如日月经天,光华四射,令人眩目,使人心仪。这是他为人的大人格,作为一个英雄的大人格。也正因如此,他才成了一个出类拔萃的英雄,一个具有帝王气质、君子风范的英雄。
《金锁记》读后感 篇八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www.huzhidao.com)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8篇《《金锁记》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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